我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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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8/17/2010 12:08:00 上午 | 2 评论

写稿是一件很快乐的事。

到上个月已经没有灵感(照片)可以写了,我就跟自己说:“好吧,不投了”。因为着实不能为了写而拍照,也不行为了写而写。文字有它的灵魂和尊严,它赋予我们表达上的方便,也使到说话更有具体感,它还让我赚取认同,所以我根本无法那么苛刻地藐视它。

就像我无法认同新闻纸的头条竟然是某某拿督的女儿去隆胸的新闻。

要得到尊重,虽然不是吊高来卖地等人家奉上,也不是为了做而做的凄惨,而是认真地把指尖在键盘上跳动的优美舞姿,化作真正有立场的认真和严肃。

所以,当我的文字重新看见照片里露出来的讯息和感觉时,我就把那些感受刻划出来。

那是我最快乐的事情,也是最能作为我的写照的代言。

它教会我:据实地把感情交给它,它就会把自己交给我。不要小看任何一个感觉,它们都是最真的好朋友。

2 评论:

向希 说...

我脫稿很久了,實在應該被打屁股 :p

Doris 说...

哦,可是你的部落格依然精彩。
我都有在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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