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才是最重要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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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8/12/2010 07:04:00 下午 | 0 评论

最近城中都在讨论着杨伟光的事情,大家都在议论纷纷,都在从不同角度切入去思考、谈论、研究这个年轻人。

站在司法立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国家依据不同的考量来设定一套管制,那严厉执行法则是必然的。那是不管什么背景、什么苦衷、什么解释都不可动摇的事情,否则一个国家的司法威望与形像将无从被维持,犯罪份子可以制造各种说法来不受制裁的威胁,人民会因为国家没有一个稳固的刑罚执行而感到不被保护的没有安全感,而作为外来投资份子的也会因此对这个国家的整体信心有所动摇。所以,邢案一定得依法办,没有例外。

站在人道立场,所有跟当事者相关的因素都必须纳入考量,当中包括家庭、教育、经济状况,来了解其犯罪的真正原因和动机。如果没有可以纳入谅解的原因,那么就可以用以秉行杀鸡儆猴的作用;如果背后有一段可以理解的复杂事情,让人能够异口同声“唉呀,他也是情非得已的”,那么声援的力量就会四起。人们会透过请愿的力量,来试图改变残酷的邢判,希望法律不外乎人情,只要当事者得到了教训改过自新,就应该给他一个再生的机会。这样不止因为宽恕而缔造更和睦的社会,也会因此而让一个足以影响、改变他人的例子,成为大家一时的佳话,受恩惠者更会洗心革面,并利用他本身的经历去感化其他的迷途羔羊。


然而大家在投入了理性与感性去看待事情之后,有没有想过这种争议是没有营养的?因为它没有从根本上去影响一个长远的、周全的状况。同时,它也没有更有效地改变太多。


我们得面对且接受一个事实:时间会过,所有的东西都会消失。今天假如严厉执行了死刑,这起事件会保留影响力多久?恐怕只剩下以后不经意提起的时候(就像以前被国际压力搞得沸腾的澳洲人在马来西亚运毒被判死刑),被用来闲聊的消遣话题。那些国际颜面的事情,并不单凭执法就维持了。反过来,假如他经过了社会的请愿以及裁定上的宽赦申请之后免除死刑,他服了相当时间的牢邢之后,重新走出社会的时候已经几乎垂暮之年,那他的不死究竟有什么意义?充其量他在狱中的日子写了忏悔录印制成书,一边跟狱中的其他囚犯说经祈祷。书的版权费经过给家里需要医药照顾的母亲之后,再建立基金会用以教育人们行为和毒品的重要影响。

所以不管怎样看这两个角度,它都是一个非常过时而且效益既完全不显彰,更没有真正实际作用的决定。没错,如果只有这两个角度,杨伟光死或不死都不是太重要而已。原因是它并没有成就任何事情。既然如此,人们倒不如把情愿的精神以及声援的力量,凝聚起来投入在反映到国家制度的重新修整与考量上,好加强国家对于人民对事态理解和教育的层次上的水准,以达到全面提升不更好?

老实说,国家、社会、人民应该更认真地思考:这么一起事件,难道就只有这些、难道就只看到这些?

图片截自当今大马

律师赞扬他是最佳反毒范例,因为他在狱中不自暴自弃努力习佛向善。

普遍上我们都从不少的忏悔录中知悉,死囚都因为判决而转向宗教,原因是他们终于知错了,同时也希望在生命结束以前找到出口,好让自己死后可以不再没有方向。这或许就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写照。然请容我客观地问一句: “在这之前他的想法是什么?”先不要管毒品是不是死刑的等号,也放下宗教对人的影响这个想法。

故今天要思考的是:还有什么东西比执行还是不执行死刑更好。

我的建议是:为了达到源源不息地完成更有效益的做法,同时把每一个可能性都化作有绩效作用的事情,这个东西就必需是能同时切入不同考量并提出最明智的做法。

先把死刑的裁判换作无期徒刑。然后在开辟出的一个新(监管)社会中,让这些原本已经没有未来的人们重新生活。这个社会就像外面的世界,只不过它再没有外面来的影响,只有里面出去的影响。里面的人同样必须从事生产,诸如在里面设厂的公司工作,他们除了因为工作而有人生意义,更可以从不断的进修中开发自己之前因为生长环境不足的潜能。他们更可以通过人格建设与训练,塑造成一个正面的形像,如激励讲师,来提升他们做人的自信和重新建立自己的尊严,同时更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正面的影响。最重要的是他们的贡献是把自己前面的人生累积成教育,比如录影、书本、光碟等等,成为外面世界的教材。

这个社会就像是一个没有污染的地方,它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条件,所有进去的人都必须是死囚。换句话说,它没有生门,所有进去的人都没有机会再出来。而且里面的人也再没有机会见到自己的过去种种(包括亲人)。

这个地方把死亡带到另外一个层次,把司法重新换上一个严谨但更有价值的面貌、刺激经济,同时投入教育目的,以全面性提升素质。其最大的差别就是里面的人不再赚取金钱,他们的生活都是规定性的安排,所有工作的回酬都是因为工作才分配的储值分数,作为他们购买东西的兑换。他们的分数只设定在自己的账户中,没有任何方式可以转让,所以他们没有动歹念的温床。

这是一石多鸟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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